
電視劇《三國》中有一個經典名場面:劉備入蜀,劉備軍至涪城,看樂志得意滿之際,享受??星空體育命人置酒作樂舞。劉備軍師龐統以為不妥,看樂稱“伐人之國而以為歡,享受非仁者之兵也”。劉備不料劉備大怒,看樂說:“我打了一輩子仗,享受還不能享受享受嗎?”言罷,劉備他便將龐統趕了出去,看樂還命人“接著奏樂,享受接著舞”。劉備近日,看樂以此畫面為基礎的享受表情包“接著奏樂,接著舞”在網絡上走紅。相應的,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到了這段歷史。
樂舞表演為何能讓喜怒不形于色的劉備沉醉其中?僅僅是如劇中所言,是為了“享受”嗎?

一
漢代樂舞
從娛神轉向娛人
漢代樂舞是中國古代舞蹈發展史上的第二次高峰,可謂承前啟后、繼往開來。與先秦時期主要用于祭祀娛神的禮儀性舞蹈不同,漢代樂舞實現了由娛神到自娛、娛人的重要轉變。北宋郭茂倩所編《樂府詩集》中說:“自漢以來,樂舞寢盛。故有雅舞,有雜舞。雅舞用之郊廟朝饗,雜舞用之宴會。”
漢代雅舞仍用于祭祀等莊重場合,是禮儀的一部分。與之相比,??星空體育雜舞的娛樂功能卻得到了空前開發。徐州龜山漢墓是西漢第六代楚王劉注與妻子的合葬墓。據考古研究,其墓葬群中有一室,為劉注夫人的歌舞廳。無獨有偶,淮安盱眙大云山漢墓——即江都王劉非墓中,也出土了不少與樂器有關的文物,其中以一組琉璃編磬最為知名。由此可見,樂舞已是漢代社會圖景中的重要一角,亦是漢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非但上層貴族有宴必舞,普通百姓亦常以歌舞自娛。西漢楊惲《報孫會宗書》云:“家本秦也,能為秦聲;婦趙女也,雅善鼓瑟。奴婢歌者數人,酒后耳熱,仰天撫缶而呼嗚嗚……是日也,拂衣而喜,奮袖低昂,頓足起舞。”勞動人民耕作時,會根據季節時令起舞自娛。這就是“雜舞”中的即興舞。昔日高祖劉邦擊筑而歌、即興起舞,留有《大風歌》傳于后世;而李陵與蘇武訣別,起舞縱歌,一曲悲音亦回蕩千古。
起舞之人即興而舞,用以自娛的同時,還能直抒內心情感、表達更深層次的心理愿望。就表現形式而言,這種即興舞與現代“蹦迪”倒有異曲同工之妙。除即興舞外,還有一種類似于現代交誼舞的雜舞,文獻曰“以舞相屬”。
盡管漢代舞蹈更重視個人娛樂,但受社會風氣影響,它仍需遵循一定的禮節。尤其在儒學大興以后,禮樂文化滲透進入到舞蹈當中后,便形成了獨具一格的“以舞相屬”。據《宋書·樂志一》記載:“前世樂飲,酒酣,必起自舞。《詩》云‘屢舞仙仙’是也。宴樂必舞,但不宜屢爾。譏在屢舞,不譏舞也。漢武帝樂飲,長沙定王舞又是也。魏、晉以來,尤重以舞相屬。所屬者代起舞,猶若飲酒以杯相屬也。謝安舞以屬桓嗣是也。近世以來,此風絕矣。”
那么,“以舞相屬”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二
以舞相屬
兼具娛樂與社交

通俗來說“以舞相屬”,可以把它類比為人們熟悉的“敬酒”。“敬酒”在古籍中又作“舉酒屬客”,“屬”音同“囑”,有邀請、托付之意。因此,“以舞相屬”相當于一種“敬舞”。
漢魏六朝之際,“以舞相屬”是一種廣泛流行于貴族士大夫階層的交誼舞,具有很強的社交屬性。當宴會進行到某個階段后,主人率先起舞,然后以舞相屬于某個客人,這一動作包含了敬酒并邀請客人與之共舞兩層含義。客人受到邀請,往往要跟著起舞,以作酬答。待主人退出舞蹈后,客人可再屬舞于另一人,如此循環往復,就能將宴會氛圍推向至高潮。
因為“以舞相屬”背后帶有主人的某種意圖,所以這種形式的舞蹈,難免有許多講究。宴會進行時,主人可能“一屬多”,也可能會“一屬一”。若客人面對主人一對一的邀請,還是不屬舞,那就是有失禮儀,不給主人面子。曾參與平定七國之亂的西漢名將灌夫,就遇到過這種事。他曾“起舞屬丞相(田蚡)”,不料“丞相不起”,本就對田蚡心懷不滿的灌夫頓時大怒,他原本還打算以這種方式與田蚡緩和關系,結果卻遭到后者如此羞辱,氣得他當時就把田蚡臭罵一頓。灌、田二人的矛盾就此升級,而這次失敗的“以舞相屬”,也為灌夫日后被殺埋下了伏筆。
逮至東漢末年,人心思變,但“以舞相屬”的傳統仍未遠去。漢末名士蔡邕,就曾因拒絕以舞相屬而遭到報復。據《后漢書·蔡邕傳》記載,蔡邕先前遭人誣告,被流放到五原郡。遇特赦后,五原太守王智設宴為其餞行,“酒酣,智起舞屬邕,邕不為報”。王智是中常侍王甫之弟,“素貴驕”,他沒想到蔡邕這么不給面子,大怒曰:“徒敢輕我!”懷恨在心的王智隨后向朝廷密告,稱蔡邕“謗訕朝廷”,以致“內寵惡之”。蔡邕走投無路,只好“亡命江海,遠跡吳會”,后在吳地流亡長達十二年之久。
類似事件還有很多,如漢末九真太守儋萌,他的岳父周京就曾被豪強番歆強迫起舞。儋萌為保護老泰山,強行出面干預,將番歆杖殺,卻惹來殺身之禍。番歆之弟番苗為兄報仇,竟帶人強攻府衙,將儋萌重創至死。
有些時候,客人不僅需要屬舞,還要按照一定節拍與主人應和,否則也會被視為無禮。據《三國志·陶謙傳》注引《吳書》記載,陶謙年輕時,“性剛直”,太守張磐邀他共舞,“謙不為起,固強之;及舞,又不轉”。太守很生氣,就問陶謙:“不當轉邪?”而陶謙的回答卻相當直白:“不可轉,轉則勝人。”當時,“轉”還有一層“升遷”的意思,可見陶謙的言外之意是:我若一“轉”,就會把你超過。太守聽了這話,更加生氣,時常給陶謙“穿小鞋”,最終迫使他不得不辭官離去。
蔡邕、陶謙等人未能屬舞,因而付出了慘重代價。那么對善舞之人而言,這又是不是一個機會呢?如果這樣想,那就太簡單了。再看另一個反面案例。據《三國志·顧雍傳》注引《江表傳》記載:“權嫁從女,女顧氏甥,故請雍父子及孫譚,譚時為選曹尚書,見任貴重。是日,權極歡。譚醉酒,三起舞,舞不知止。雍內怒之。”顧譚屢舞不止,他的祖父顧雍見狀十分生氣,可見起舞之人不能有“舞霸”行為,等差不多時候了,就要屬舞給其他人,否則就會使舞蹈失去“交誼”功能,屢舞之人也會被視為失禮,引發眾怒。正如上文所引:“宴樂必舞,但不宜屢爾。譏在屢舞,不譏舞也。”
三
涪城聯誼
劉備的真實意圖
在對“以舞相屬”有初步了解后,有關“接著奏樂,接著舞”的歷史場景,也得到最直觀的還原。一向以“仁義”著稱的劉備,為何會在這個緊要關頭開一場聯誼會?又為何對龐統的勸諫大發雷霆?絕不僅僅為了“享受享受”。
眾所周知,劉備白手起家,在“爭盟淮隅”失敗被趕出徐州后,就一直寄人籬下,輾轉于各地,“北畏曹公之強,東憚孫權之逼,近則懼孫夫人生變于肘腋之下”。即便劉備在赤壁之戰后略定江南四郡,看似風光無限,實則仍受到孫權監視,“進退狼跋”。直到入蜀之后,劉備才“翻然翱翔”,有了自己的根據地。
而關乎劉備命運轉折的這場入蜀之戰,也并不輕松,容不得劉備有半分馬虎。在進入涪城前,劉備做了一手保險——命人扣押了諸將士的妻子為人質。這樣一來,就算劉備遇挫,軍中發生嘩變的概率也會小很多。據《三國志·先主傳》記載:“先主徑至關中,質諸將并士卒妻子,引兵與忠、膺等進到涪,據其城。”《三國志·黃忠傳》亦云:“先主南定諸郡,忠遂委質,隨從入蜀。”就連黃忠、卓膺這樣的肱股之臣,都交出了家屬,可見劉備的認真態度。
然而,一味地壓制也并不可取。劉備在進入涪城后,開了一場聯歡會,犒勞三軍。這場聯誼會的本質,就是一種激勵手段。若說“扣押人質”是“大棒”,那么它就是“蘿卜”。為了驅使士兵為其戰斗,劉備還許諾:“若事定,府庫百物,孤無預焉。”這才有了后來的“及拔成都,士眾皆舍干戈,赴諸藏競取寶物”。
對劉備來說,以樂舞相娛,是緩解緊張氛圍、激勵三軍將士的絕佳方式。而“以舞相屬”雖有諸多要求,但只要成功進行下去,就能以一種十分輕松的方式將宴會氛圍推至高潮。這般看來,龐統的勸諫便多少有些突兀。出身大族的他,并非不知禮儀;但作為幕僚,他必須盡到自己的職責,所以他要告訴劉備:“伐人之國而以為歡,非仁者之兵也。”這句話,即暗指劉備此舉有違其往日“仁義”人設。劉備深知龐統之意,所以在將他趕出去后,也主動向其道歉。
不論如何,劉備此舉難免會招致非議。因此,不妨將“以舞相屬”嵌入到“接著奏樂,接著舞”前,對這個故事進行一些改編。如上所述,“以舞相屬”是帶有敬酒性質的舞蹈,那么就可以安排劉備“以舞相屬”龐統,龐統雖舉杯飲酒,卻因勸諫劉備而未能及時屬舞。劉備為了讓宴會順利進行下去,才以龐統失禮為由,將其趕出。這樣安排,既合理解釋了劉備與龐統的“沖突”,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劉備“得意忘形”的形象,可謂一舉兩得。
【責任編輯:李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