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2月14日電 (殷立勤 羅麗娟)2月13日,新春上海吳淞邊檢站查獲一起無證登輪案件,走基春節假期尚未過半,層上春節查處kaiyun(開云)官方網站吳淞邊檢民警已連續查獲的海吳第二起無證登輪案件。吳淞邊檢民警過年不放松,淞邊保持高度的檢站責任心和敏感性,嚴格執法,期間熱情服務,連續兩起確保了節日期間的無證口岸安全穩定。
吳淞邊檢民警對無證登輪人員作出處罰決定。登輪楊大樓 攝當日7時許,案件巡查民警在羅涇礦石碼頭開展巡查時,新春發現在某國際航船上一名登輪人員翟某未持有效登輪證件。走基kaiyun(開云)官方網站經查,層上春節查處翟某是海吳某船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平時不負責登外輪工作,但因春節假期人手緊,公司派他來看看某外輪裝運貨物的情況。沒想到翟某心存僥幸,以為春節期間邊檢民警沉浸在過年的歡樂氣氛里,會放松警惕不認真執法,所以他未辦理邊檢登輪手續就偷偷溜上國際航船查看貨物,結果被巡查民警當場查獲。因其擅自違規登輪的行為已構成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吳淞邊檢站對翟某處以1500元的罰款。
無獨有偶,2月9日,吳淞邊檢站巡查民警在對靠泊羅分碼頭的某國際航船進行例行登輪檢查時,也查處了一名無證登輪人員。當日7時50分,巡查民警對該外輪所有登輪人員進行逐一檢查,發現一名作業人員未持有效登輪證件。經查,該人系某勞務隊作業人員,因公司負責辦理邊檢登輪手續的工作人員誤認為“中國香港”籍船舶不屬于國際航船,未為其申請辦理邊檢登輪手續。吳淞邊檢站對該名無證登輪人員進行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進行了處罰。
吳淞邊檢站提醒廣大登輪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因裝卸物品、維修作業、參觀訪問等事由需要上下外國船舶的人員,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申請辦理登輪證件。同時,根據該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擾亂口岸限定區域管理秩序的;(二)外國船員及其隨行家屬未辦理臨時入境手續登陸的;(三)未辦理登輪證件上下外國船舶的。違反前款第一項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無知不是違法的借口,僥幸終究難逃法眼,希望所有登輪人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過一個祥和、幸福的中國年。(完)